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,是指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、租赁、作价出资(入股)等方式进入市场流转,与国有土地实现“同地同权同价”。其核心要求包括:
(一)入市底线
(1)坚守 “三条红线”: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、耕地保护红线不突破、农民利益不受损。
(2)明确 “负面清单”:禁止宅基地入市、禁止新增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入市、禁止商品住宅开发。
(二)入市条件
(1)规划先行: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,用途为工业、商业、文旅等经营性用途(非住宅)。
(2)权属清晰: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,无权属争议,未被司法查封或抵押。
(3)民主决策: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,确保村民知情权、参与权,并公示决策结果不少于15日。
(三)全流程管理
依据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》,建立"入市方案编制→乡镇初审→县级审核→公开交易→履约监管"全链条制度,配套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、不动产登记等细则。例如,广州增城区制定6项政策文件,明确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比例(20%-40%),用于反哺农村基建与环境整治。
各地通过创新模式,让土地资源转化为发展动能,形成可复制的经验:
增城区石滩镇水龙村65.8亩工业用地入市后,打造农产品电商产业园,预计提供400个就业岗位。当地通过“保姆级服务”引导市场主体,包括:
· 政策透明化:编制《入市流程指引》,针对土地价值、收益分配等关键问题开展宣讲;
· 村企对接会:消除企业顾虑,指导村集体履行 “四议两公开” 程序,确保村民决策参与率。
· 成效:土地节约集约水平提升,村集体收益与产业发展协同增长,助力 “百千万工程”。
青浦区华新镇杨家庄村13.5亩集体建设用地以3246万元成交,由花卉企业打造都市型花卉产业服务平台,实现“三个盘活”:
· 企业痛点:解决集体土地无法抵押融资的历史难题,企业获得稳定经营场所;
· 村民收益:土地出让收益反哺村集体,用于基建与村民福利;
· 产业集聚:带动周边花卉种植、加工、旅游等产业链发展。
创新:采用 “村集体委托专业机构 + 部门专人指导” 模式,确保流程合规,为全国提供操作样本。
高淳区通过 “弹性年期入市”(商服用地40 年、工业用地 50 年),将低效集体建设用地转为高温超导磁体生产项目,年产值预计 2亿元。
· 收益分配:首创“226”模式(20%村民分红、20%村公益金、60% 集体资产量化),确保农民“钱袋子”鼓起来;
· 金融突破:全国首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落地,授信 300万元,实现“同地同权”。
当前,多地正从试点向全域推开,重点聚焦:
1. 规划协同:推动国有与集体土地 “协同入市”,如泗阳县整合国有、集体土地,保障企业多样化用地需求;
2. 收益规范:细化净收益分配机制,避免 “镇街截留过多”,确保资金用于农村发展与民生;
3. 监管升级: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,对土地用途、环保、产业准入等实施动态跟踪。
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,是落实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(2018-2022年)》的重要举措。通过制度创新与法治保障,既激活了农村土地资源,又推动了城乡要素平等交换。未来需进一步深化试点经验,完善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配套细则,确保改革红利惠及亿万农民,为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提供坚实支撑。